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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三人传播涉疫言论吸引眼球、哗然取众,被训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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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16:2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2022年4月27日,抖音用户侯某某,为获取流量,在抖音平台多次转发涉疫言论及相关评论,“武安到底有没有?有的话为啥没有公布,没有的话为啥天天封控”“看到有人问,我也顺嘴问了一句,一觉醒来快4万了,我是不是该删了,好怕怕呀#你怎么看”。

 

侯某某在明知所发言论违反防疫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不顾事实,主观臆断,引起网民猜测评论,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安市公安局《关于在互联网、微信群、朋友圈内“十不准”的公告》有关规定。

 

因在封控期间,4月27日12:30时,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电话训诫约谈。侯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第一时间消除了影响,并表示将吸取教训,保证今后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022年4月27日10:01分,网民李某某在微信群转发未经证实的关于我市某疫情防控隔离点的照片,在群内引起猜测,造成不良影响。该照片为某隔离点人员安某,于4月26日下午2点左右,为了博取眼球,哗然取众,故意制造人员逃离假象,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批评。

 

网民李某某在微信群随意转发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视频信息,其行为违反了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安市公安局《关于在互联网、微信群、朋友圈内“十不准”的公告》有关规定。因在封控期间,4月27日11:47分,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李某某和该群群主郭某某进行了电话训诫约谈,李某某和该群群主郭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解散了该群,表示将吸取教训,保证今后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网信办工作人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电话训诫约谈

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安市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务必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辨别能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抗击疫情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

武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电话:5555825

武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56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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